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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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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了。

然后我就又回到了北羌,继续等待着消息。

在我来到北羌的第十年,我已经是岐黄社最厉害的人之一了。

我听说战争终于开始了。

半年后我也终于收到了那个让我等待了十年的消息。

那天我专门找了一把新刀——其实也不算新,从我住进皇宫那天起,我就把这把刀准备好了,只是一直没有用过。

我把刀磨快,在值守交接的时候进入了书殿。

如以往一样,站在皇帝身后。

皇帝低着头伏在案上批阅奏折,白花花的脖子就暴露在我的视野中。

我有些兴奋,握着刀柄的手都在颤抖。

这是皇帝,天底下最大的人,如今就要死在我的手里——杀了那么多人,我却从未尝过杀皇帝的滋味。

皇帝的脖子会不会要硬一些?皇帝的血会不会要甜一些?皇帝的命…又会不会要值钱一些?

“唰——”

人头飞起。

意兴阑珊。

我接住落下的人头,把它端端正正地摆在桌案上

死不瞑目的双眼中还残留着惊讶和恐惧,若不是头顶的帝冠,我差点认不出来这是皇帝的头颅。

擦干净刀上的血迹,把它插回鞘里,我有些索然无味。

刀刃割开皮肉的感觉与以往没什么两样,鲜血也是一样的腥臭。我很失望,也很迷茫,原来皇帝的命也与普通人一样不值钱,一刀就死。

遮掩行迹,我踏上了回闰朝的路。

岐黄社疯了一般地在找我,大多数都找不到我,而能找到我的都死在了我的刀下。

边关在打仗,戒严。我还没傻到要一个人突破防线杀出去。

于是我进入大荒后一路往东横插——我打算从闰朝的东北角,也是闰朝与瓦刺接壤的地方入境。

在大荒这一路我看到了很多荒废的匪寨,里面的尸骨已经被土豺秃鹫吃得只剩骨架了。从残留的骨架上我看到了锋利的剑痕。

我觉得这人一定和我一样,是个杀人的好手。

在快要走出大荒时我停了下来。

这里已经偶尔能看到人烟了,往北就是赫连城,往南就是闰朝。

自从北羌皇宫出来那日起,我的心就仿佛蒙上了一层纱,让我喘不过气来。

在皇帝眼中,世人都是蝼蚁,但他却死在了我这个蝼蚁手中。 那我算什么?我连皇帝都能杀,还有谁是我不能杀的?

可是像我这样的蝼蚁还有很多。

于是我在这里等另一个蝼蚁。

我在这里停留了两天,终于等到了我要等的那个人——就是我在出皇宫是易容的那个人,回天,血竭。

若说岐黄社谁最想杀我,那肯定就是他了,我就是易容成他的面貌,才得以从皇宫逃脱。

血竭很擅长追查踪迹,他的鼻子比狗还灵,对于他能找到我这件事,我是一点都不惊讶。

血竭原本是个很健谈的人,但他在看到我的第一时间就拔剑了,一句话也没说,看来他真的很生气。

我抖开缠在手腕上的链刀迎了上去。

不说话其实也无所谓,我只是想印证心里的想法罢了。

这是一番苦战,至少比杀皇帝时要艰难,但结果却没什么两样。

当血竭倒在血泊中的时候,我终于明白了…

世人万象,唯在我刀下时,众生平等。

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,念头豁然通达,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身气机与天地融汇一体,仿佛新生。

就连漫天的云都不敢阻拦我身上冲天的杀意,纷纷躲避开去。

这一日,我以杀证道。

我的目光环视着天地,那里还有其他七道与天地相连的气机。

我的眼神重归于平静,就像当初用木棍敲死我爹时那般平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