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细作之烦(1 / 2)
“可这些人老给我们办案带来麻烦,起着干扰我们的办案作用,这次他们差点把我们全都死光。”陈云天余怒难消。
本来嘛,崔剑锋早就提醒他们,把那三个家伙放了,他另想对策。陈云天当时也没说什么。
可郑县令表面上听从崔剑锋的提醒,暗地里却另请高人,想把那三个案犯处理掉。
当然,郑县令的作法也可以理解,在自己的管辖下的地方出了如此严重的案件,万一那些酷吏听到风声,把自己告到京师,自己岂不找死么?
这种心态下,他如坐针毡,见崔剑锋他们迟迟不动。就决定自己另想办法,尽快把这事摆平了。
就这样,他瞒着崔剑锋悄悄地找道府按察使,按察使一听,这还了得?不过,听郑县令说的经历,他也动起脑子来。
这按察使虽然是个不太显眼的虚位,但还是扮演着“监察御史”的角色,所以他知道自己虽然官至三品,但也惹不起崔剑锋这样的朝庭下派办要案的四品重臣。于是乎,他对此案也和郑县令一样,思前顾后地想找一个保全之策。
当时的江南道按察使姓司马,名聪。绰号马上司。大唐三品官,祖籍河北,生于高宗永徽四年,长于冀州,时年五十有六。
司马聪与郑明杰一样,担心这事影响其仕途,甚至危及其生存,因为是在其道内发生的要案,谋反案可不是闹着玩的。
毕竟,崔剑锋与他不是同一系统内的官员,他这按察吏不归崔剑锋的那个上司狄仁杰当过丞的大理寺管。
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个官署名,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,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,是当时的大唐最高的法律机构。
司马聪觉得自己在职务上属归皇帝直接管控的一类,而非像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及侍郎直管。司马聪的这种想法,按当今的传统观念,也就是高官不归部长管一样。
但如自己所管辖的地盘上出了事,那就由不得自己了。这不,因州里的司法判司旁听县令断案,就私下乱加刑名,把普普通通的奸杀案升级成天外谋反案。气得他把那司法判司当场革职,让他回家当一个店铺里的“账房先生”去了(当然,店铺不是江南道按察使分配职务的部门,那是那被革职的司法判司自找的谋生之路)。这是后话。
因那个司法判司乱报案的结果,道与县成了京师眼底下的一道风景线,连大理寺的暗探都慕名而来。这还了得?
没办法,司马聪绞尽脑汁苦思冥想,最后觉得应把此事再向刑部尚书说明,让他们也派个官吏来督办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