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 怪我嘍(1 / 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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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停留太久,在现场留下两人进行调查后,一行人回了治安局。
走之前,为了安全起见,还特意把自己的车给仔细的检查了一遍。
这都直接动刀子干了,谁知道会不会还有什么后手。
金胜得去做个笔录,交待一下事情经过。
顺便也得把手机中的录音上交。
三人的『故意杀人罪』应该就能实锤了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故意杀人未遂仍然需要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,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?
但由於三个人是有预谋的,甚至背后有人指使的,那这个性质又会不同。
团伙杀人並不一定意味著罪行更大,会根据每个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参与程度来確定的。
但是在司法实践中,对於主犯往往会加重刑罚。
比如:从有期徒刑上调到死缓,死缓直接变成死刑。
询问室內,金胜详细的描述了一遍后,再把录音给放了一遍。
其实內容也就那么几句话,但『含刑量』极高。
林夏听完后,眼神有点复杂的看著金胜道:“这都第几次了,你就这么招人嫉恨吗?”
“要是国內的律师都跟你一样,那他娘的谁还敢当律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