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走偏锋的大明 第928节
黑龙江愿意出路费给这些流民,只要他们到黑龙江来,他可以保证每丁,不论男女,皆可分得十亩田地,他规定,六岁成丁。
薛韶和这些州县官员可太熟了,毕竟,他之前是御史,任上的官员要么被他查过,要么是他把前任撸下来后上任的。
或和他结过仇,或和他是知己好友,或受过他的恩惠。
而不论是仇家还是朋友,收到他的信都心中一紧。
有的人直接义正言辞地回复他,买卖人口违反大明律,而官员若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!
这就相当于拒绝他,并把他的行为与人贩子等同。
但也有积极帮忙的。
反正又不用他们给钱,帮忙宣传组织一下,既可以帮助薛韶增加人口,又可以减少本地流民,改善治安,何乐而不为呢?
薛韶也不管对方是否答应,反正他打过招呼了,他和潘钰借了不少士兵,让他们带上钱南下,到地方后直接买粮食,就在各县城门口摆出旗号,凡是答应的,当场就可以领三天口粮,然后只要凑够一百人,当即请当地的镖局护送人北上出关。
至于为什么请当地的镖局,自然是让这些镖局来看看黑龙江,了解一下这里的经商环境。
要知道,奴儿干都司在朝中的记载并不多,永乐一朝之后,军中的斥候退出此地,卫所名存实亡,朝廷对此处的了解慢慢变得模糊,更不要说民间了。
也就辽东和他们有互市,当地的商户、军户才对彼此有些了解,更往南一些的商户,少有了解黑龙江的。
但黑龙江要发展,就不能只通过辽东。
所以薛韶让那些军户一直留下招揽流民,这个县招完去下个县,反正不用他们护送人回来。
他宁愿另外花大价钱请当地的镖局把人护送回黑龙江。
这些中原和江南的镖局不能只押一个镖,来都来了,怎么也要想办法多带两个镖吧?
于是有读书人想去大明的东北看看新纳入直辖版图的黑龙江;
也有胆子大的商人想出关寻找新的商路……
于是浩浩荡荡的队伍出发。
有薛韶这个黑龙江布政使备案,这一支支队伍顺利出关,越过原野,跃过山丘和河流,到达广袤且原始的黑龙江。
这些流民一到地方就分到房屋,被安排到一个个村屯,再分到土地。
来这里的流民有青壮,也有老幼妇孺。
若是一家人,按照户口分田地,若是老人和孩子没有大人监护,每个村屯都有一间慈幼局,由衙门管理,这些老人和孩子也能分到田地,只是他们的田地暂由慈幼局管理。
这些人到地方之后,薛韶会分给他们粮食、粮种和农具。
黑龙江作为耕区亦有天然的优势,这里的土地很肥沃,只是不曾被驯化,需要烧化开垦,但这里牛马便宜,或买或租,可以增加劳动力。
薛韶上任时从户部那里撕下一块资金来,前期组建布政司和安顿军队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。
按说军队的花销是另有一本账的,跟他地方没关系,但他就是很大方。
而事实证明,他的大方是有回报的。
潘钰懂得投桃报李,朴实的军户们更会感念恩德。
他们被安顿下来之后,就立刻投身对黑龙江的建设。 大量的工厂、作坊和矿产都被投入生产,除此外,他们还挤出时间在薛韶规划的村屯上按照军屯的规制建造房屋,开垦土地,以保证流民们不知何时到来都可以住进新房,分到可以耕种的土地。
很快,这种形式被接力下去。
分到房屋和田地的流民,来时若在耕种期,就拿着衙门分发下来的粮种和农具去种地。
薛韶还会给他们租来牛马,基本可以保证三户一头牛。
因此,一开始三户为一保,每保一起耕作,效率高,还能更快地融合。
若不在耕种期,薛韶就会让他们去建房子、开垦田地、修路和修水渠,每天有十文到二十文不等的工钱。
别小看这些钱,一个成人便可以凭这工钱在黑龙江养活一家三口。
若是老人和孩子,做不到十文钱的活也不要紧,薛韶还会给他们安排打扫、搬砖、烧火等不需重体力的活。
其中搬砖最苦、最累,但一个老人或小孩,每次可以搬十块左右,一天下来也能有六文钱,养活自己不成问题。
薛韶试过,八岁的孩子都能干。
就这样,先到的给后来的修建房屋、开垦土地,后来的分到了房屋和土地,再给下一批建房、开地……
如此循环,以工代赈,千里迢迢而来的流民在这里活了下来,渡过了第一个冬天,第二年冰雪融化,他们在衙门的指导下用租来的牛马犁地,播下种子,待麦子在旱田上发芽,水田里的水稻长可以插秧的高度后,他们的心定了一半。
等到夏末收麦,秋天收稻,豆荚在晾晒后噼里啪啦的裂开,滚出圆滚滚的大豆后,他们的心彻底定下。
这里,将是他们的第二故乡!
薛韶带他们骑着马下乡巡视,部落和部落之间有时要骑上三天才能到,但新建的村庄会近很多,通常骑马小半个时辰左右就能到,要是走路得要一个时辰到两个时辰。
这是薛韶特意算过的。
村庄和村庄之间还有大片等待开垦的土地。
“等他们有了子孙后代,孩子长成,这些土地会被开垦出来成为他们的永业田。”